1.通辽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各旗县市区高中校设考点,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请考生密切关注本地疫情防控最新态势和防控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确保考试期间健康安全。
2.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严格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工作,不聚餐、不聚会,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严禁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目前仍在疫情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即4月25日前务必回到考点所在旗县市区,返回后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有密接史和时空交集的考生须立即向当地派出所、社区(村委会)或相关部门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测等工作。
3.考前需使用智能手机提前下载可申领“行程卡”和“健康码”的app,并持续关注“行程卡”和“健康码”状态。在考试时须出示当日更新的本人绿色“行程卡”和“健康码”。
4.从4月26日开始,本旗县市区内就读的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非本旗县市区内就读的考生由考点所在旗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健部门。从考点以外地区返回的考生,需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5.对考前体温及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经卫健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可以参加考试的,须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6.为避免人群聚集,考生须独立应考。赴考途中要自觉做好自我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注意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他人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7.考生务必于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行程卡”和“健康码”的核验,提交《健康承诺书》,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是否佩戴口罩自行决定,但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有序离开考点,不聚集。
8.考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进行体温复测,症状问诊,采取相应隔离措施,经考点防疫副主考评估研判后,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进入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对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9.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健康码”或“行程卡”非绿色、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国(境)外返回和处于封闭管理等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且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的考生,须提前报告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疫情防控指挥部。非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此类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经批准可以参加考试的,以独立设置隔离考场等形式,采取闭环管理组织考试;对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10.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