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院校参照考生报名时填报的院校和专业意向编制的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已经教育部核准并下达。考生需根据本人实际情况,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院校招生计划填报志愿,现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和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第一次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要求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专升本和高起本考生,可参加本次网上填报志愿:
(1)文化课成绩(即实考分加照顾分)达到2023年成人高考相应学历层次、相应科类我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还须专业加试成绩合格);
(2)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
2.医学门类专业分为三类:第一类包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第二类包含护理学专业;第三类包含医学门类其他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报名时所填报的专业意向所在类别的专业志愿,不得跨类别填报。考生报名时未填报上述医学专业意向的,不得填报上述医学门类专业志愿。
3.兼报志愿按《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12月8日9:00—17:00。
三、网上填报志愿流程
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进入“2023成考网报志愿专栏”,进行如下操作:
1.查询招生计划;
2.点击“2023成考填报志愿入口”进入“考生服务暨网上填报
志愿平台”填报本人志愿。
网报志愿过程中,考生可实时查看本人在所报院校专业的排名,同时可查看报考同校同专业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人数(含考生本人)。
11:00时,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2小时发布一次阶段性统计信息。阶段性统计信息包括招生院校各专业计划数、当前报考人数、预计投档线专业志愿报考人数、预计1:1录取最低分和缺档人数。考生可根据阶段性统计信息以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决定是否填报或修改志愿。网报志愿结束前,可以随时修改志愿。
四、投档与录取
1.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按照院校专业招生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投档,院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录取排序规则:专升本依次按政治、外语、大学语文(大学蒙古语文、艺术概论、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民法、教育理论、生态学基础、医学综合)单科成绩择优录取;高起本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史地(理化)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各招生院校需于9日16:00前提交预录取结果,如院校未按时提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按照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代为录取。
五、网上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由此引发的后果自负。
2.提供的实时排名仅供参考,院校根据本校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择优录取。
3.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本人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请勿将密码泄漏给他人。凡因考生设置密码过于简单、被他人破解或将密码泄漏给他人引发的考生志愿信息变更、删除等后果,责任自负。
如密码遗忘,考生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4.nm.zsks.cn/basestudent/),点击登录页面的“忘记密码”,进行密码重置;如考生原注册手机号已停用,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4.网报志愿期间,考生须随时查看“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3成考网报志愿专栏”及“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关注录取进度,并查询录取结果,具体查询方式请参看我中心官微(pg电子模拟器网站入口官网)发布的《2023年我区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12月7日开始》。
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