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考试平稳有序进行,特制定本须知。请考生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一、所有考生须按时间要求,于考试前14天下载打印《健康情况承诺书》(此要求已经提前通知考生),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测量情况,在考试时将填写好并签字的“承诺书”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二、考生须认真做好赴考过程中的卫生防护,考试前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
三、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考生暂不返校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应当在9月14日之前到达呼市,进行“三天两检”:第一次检测时间为9月14日,第二次检测时间为9月15日或9月16日,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密接、次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须按考点《考生防疫须知》出示相关证明、《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健康情况承诺书》进入考点。考生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材料齐全、出示“三天两检”两次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呈绿色且体温低于37.3℃,要佩戴口罩,按指定路线有序进入指定考场,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
五、考生在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应立即报告防疫副主考,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如经专业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
六、考生应自行准备适量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以下简称“口罩”)。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验证。考生进入考场后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试结束后,考生要佩戴口罩,按指定路线有序离场,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
八、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会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考点及所在地区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按时到达考点,做好考前准备。